转发教务部通知--关于做好2013级本科学生教学(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2浏览次数:25

 

各学院:

    为做好2013级本科学生教学(毕业)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毕业)实习时间

2013级所有专业的本科生教学(毕业)实习时间为4-8周,统一安排在今年的暑假进行,具体时间为7月11日8月30日,其中在实习点参加实习的时间最少不得少于4周

少数专业对实习时间有特殊要求和安排的,须提出论证报告和具体的工作安排,并于5月10日前报学校教务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教学(毕业)实习方式

教学(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各学院应加强对集中实习的统筹安排,保证50%以上的学生在实习基地集中实习。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教学实习(就业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集中实习率。黄冈实习基地是我校重要的合作实习基地,凡集中实习率达不到50%的学院,应充分发挥黄冈实习基地的作用。

2. 各学院应加强对分散实习的管理。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应造册登记,掌握具体的实习地点和单位,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和检查。

三、教学(毕业)实习工作的日程安排

16月10日前完成本学院各专业学生教学实习的详细工作计划,填写《2013级本科生教学(毕业)实习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并将实习计划报教务部实践办。学校将安排相关人员对部分实习点的实习情况进行检查。

其中安排到黄冈集中实习的,需于5月20日前将《黄冈教学实习安排一览表》交到教务部实践办。

26月17日前完成教学实习带队教师的选派工作和实习学生的组织动员工作,对实习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各学院应选派富有实践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强的专业课教师担任实习的带队教师;同时,要在实习单位聘请一定数量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指导教师。

37月11日8月30日,学生赴各实习点实习,并完成实习报告、实习小结等工作。

49月9日前,各学院完成2013级学生实习报告的评阅、实习鉴定表的填写、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报告的归档、实习基地统计更新等工作,并形成实习总结书面材料。

5. 9月16日前,各学院将《2016年本科生教学实习基地一览表》(附件2)和实习总结报教务部实践办备案。

四、教学(毕业)实习经费的划拨与使用

今年学生实习经费每生500元,财务部已全部划拨到各学院。实习经费应专款专用。

五、教学(毕业)实习的组织与管理要求

各学院应加强对教学(毕业)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在学生在实习前,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教学实习办法》,对实习学生加强安全、保密和纪律等教育。

各学院应加强对实习指导老师的管理,对老师的实际指导情况有明确的管理细则和详细的考评记录。学校将对此进行核查,并作为评价老师工作实绩和认定工作量的重要依据。

附件:1. 2013级本科生教学(毕业)实习安排一览表

      2. 2016年本科生教学实习基地一览表

2013级全校实习.zip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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