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注意事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28浏览次数:4

 

学院各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决定51-3日放假三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学生课堂教学安排

51(星期六)为法定假日, 5月2(星期日)为公休日,5月1公休调至5月3(第十周星期一),5月3的课不上不补。

全校重修课堂51日(星期六)的课调至53日上,所调课堂的上课地点不变,52日(星期日)照常上课。

 二、辅修双学位课堂教学安排

辅修双学位(含校内辅修,七校联合办学及十校联合办学)课堂51(星期六)为法定假日,52(星期日)与53(星期一)照常上课,52上星期六的课,53日上星期日的课。

三、学生管理工作相关要求

1、 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生因故需提前离校或延时返校的均须办理请销假登记报备手续,违纪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各班级将离校登记于430中午12点半以前交各年级办。

2、强化安全意识。要注意宿舍安全和出行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各环节,自觉抵制迷信、邪教、传销等活动。各班级均勿组织学生开展大型集体性春游、郊游等活动,个人旅游行为须征得家长同意,确保出行安全。

3、必须按时返校。学生须于537:00前返校,各班当晚730前将到校情况报年级办汇总,各年级于54上午8:30前经汇总报院学办。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查明情况,一同上报。

4、放假期间,有突发性事件及时联系年级辅导员或假期值班老师,妥善处理。

最后,预祝大家假期平安、愉快!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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