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推进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教材建设,编写出版能够体现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的精品教材,根据《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南大教字[2008]6号)有关精神和校务会决议,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2010年度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立项重点 学校重点支持反映教学改革的具有本校特色的教材;具有学科集体竞争力的系列教材。同时,也重点支持基础学科、填补学科空白的前沿教材;搞好“通识教材”的建设。 对于系列教材和在教学实践中反映良好的教材,学校给予优先立项。 二、教材立项范围 申报立项的教材必须是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主体教材而非教学参考书,同时不包含教辅(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教材载体形式包括文字、电子等形式。 凡已入选国家级“十一五”规划教材及其他部委规划教材者,无需再次申请立项。 三、立项申请人的条件 申请人(第一主编)应具备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5年以上高校教龄,在本校主讲申请立项教材所对应的课程两轮次以上。 原则上,同一申请人(第一主编)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如实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2010年度教材立项申报表》 (见附件)一式两份,12月14日前交本单位教学秘书。 2.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所申报教材必须已纳入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对于申请立项的系列教材,有关教学单位还应提交系列教材建设情况报告。 3.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连同申请人立项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部教材管理与发行中心。 4.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对教材立项申请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对象并给予资助。 五、立项项目的完成期限和出版单位 所有立项项目,最终出版完成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通过立项的教材,其出版单位由学校确定。 六、出版资助金额 学校对于通过立项的教材,根据实际情况,每个项目资助5000—10000元。 七、申报时间 所有立项材料应于2009年12月15日前交教务部教材管理与发行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希望各教学单位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积极申报,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教材建设工作,编写出更多适应新的教学和人才培养需要的精品、优质教材。 特此通知 教 务 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