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2009-2010-1学期部分课程将在期中结束,现将期中结束课程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课程与考核时间
本学期第9周(含第9周)以前结束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程为本次的考核课程(见附件二)。考核时间为第10周-第11周(11月9日-11月20日)每周一至周五晚上7:00-9:00。
所有公共选修课的考核仍安排在最后一次上课随堂进行。
二、命题与制卷
采取笔试考核的,命题与审核要求与期末考核要求相同,请老师将审核后(填写附件三)的试卷于10月23日前交本科教学办阙老师,不得延误。
采取其他方式考核(非笔试)的课程,应有详细的考核方案,经教研室、系、院审核同意后,填写附件一并于10月16日前报本科教学办,并提前通知学生。
三、监考与巡视
所有老师均有参加监考的义务,监考时要求配戴校园卡。
四、几项具体工作要求
1、学生请提前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考试安排信息。
2、学办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与教育。
3、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学生,应按规定于考试前一周(第9周)到教务部考试中心办理缓考手续。本次课程缓考与期末考试课程的缓考一并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进行。
4、任课教师必须在课程结束前,随堂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的评定结果和考试资格审查结果。
5、考试结束后,所有课程的成绩要求在该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6、本次考试的相关档案材料与期末考试档案材料一并于下学期初归档。
特此通知
本科教学办
200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