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1-21浏览次数:217

   05级各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领导人才,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年轻干部队伍,经省委研究决定,2009年从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和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目的
   着眼于我省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长远需要,培养大批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我省各级党政机关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机关工作人员,以不断改善我省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坚持在实践锻炼中培养干部,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向基层流动,在基层建功立业,逐步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干部选拔培养机制。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数量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1、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湖北省内一类、二类高校和湖北省外“211工程”大学的2009年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报考者为“211工程”大学或省内一类、二类第一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下同),或者有过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院校“三好学生”。报考者为省内二类第二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必须是中共党员,且担任院系以上学生干部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
   2、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优秀大学毕业生:由我省有关部门选拔的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且毕业院校符合第1条规定的相关要求,达到规定的最低服务期。
   以上两类人员均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专升本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二)选调数量
   根据省委决定,同时统筹考虑选聘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有关工作,2009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300名。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思维敏捷,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有发展潜力。
   (四)勤奋敬业,事业心和负责感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能够经受住复杂环境和艰苦条件的磨练,安心基层工作。
   (五)思想品德好,公道正派,为人诚实,作风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
   (六)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七)应届毕业生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1周岁;且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09年7月31日)。
   (八)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
   具备以上条件的优秀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报考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网上报名、考试考察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编办联合下发文件,并在新闻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发布《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学校也在校园网上发布相关的公告。
   (二)宣传动员
   院党委组织召开2009年选调生招录工作座谈会,对招录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进行宣传动员。
   (三)报考申请
   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要求并自愿报考者,于2月12日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下载并填写《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同时将有关材料复印件(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到工商学院文泉楼北313梁昌栋或曾洁老师处(办公室无人时可从门缝塞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上述时间内返校的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填表委托在校同学代为上交,并告知辅导员老师。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我院要求有意参加选调生报名毕业生最迟于下学期开学(2月18日)之前必须返校向学院党委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党委对自愿报考者的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四)学院推荐
   优秀应届毕业生由学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选调生推荐报考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大学生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对学院党委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报市(州)委组织部研究审核并汇总。
   学院党委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于2009年2月23日之前汇总后统一报学校组织人事部部审核。报送的材料包括《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学生成绩单(经学校教务部门鉴章)以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另附推荐人选近期1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5张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所有文档大小统一规范为B5尺寸。其中,《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Excel格式)和彩色登记照(格式为姓名.Jpg)需附电子文档。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网上报名
   省委组织部对学校党委和市(州)委组织部推荐的报考者进行审核后,向各推荐单位进行反馈。各推荐单位通知经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09年3月5日至3月9日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上交照片一致)。报名时,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定向报考,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六)资格审核与确认
   1、资格审核。各市(州)按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进一步确认有关资格、条件。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于2009年3月5日至3月10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3月5日9:00至3月11日17:00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确认报名情况,并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考生和高校、地方组织部门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州)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于2009年3月17日8:00至3月20日17:00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组织考试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于2009年3月21日左右统一组织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一天,考试科目主要为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的《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结束后,分职位按照悬吊人数与面试1:3的比例划线排序。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于2009年4月11日左右对通过笔试的考生集中组织面试。面试时,每位参加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50元,具体事项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九)公示、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划最后得分,并按照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1.5的比例分别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人选。所有考试成绩和入围下一阶段人员名单均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和湖北选调生家园网(www.hbxds.org)上公示。
   在公示的基础上,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进一步确认其志愿。考察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按录取人数1:1比例统一组织有关对象进行体检。
   (十)审批与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各市(州)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各市(州)委组织部应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和《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初步录用人选名册》,于5月底前送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选调生录用手续,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经审批录用并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选调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正式公务员身份。在选调计划内,因本人放弃及身体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各地组织部门根据需要,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提出补录意见并按程序报批。毕业时未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予录用。
   五、选调生的分配和使用
   按照《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鄂组发[2001]12号)的规定,对确定录用的选调生人选,由省委组织部给相关高校发文予以确认,由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会同有关高校负责办理选调生的派遣报到手续。选调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须按规定时间报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选调生录取资格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毕业生离校前,各有关高校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录用通知。毕业生离校前,各有关高校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录用通知,及时将毕业生档案通过机要渠道专递到考生所报考的市(州)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科),报到证、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随转。
   对于确定录取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于7月30日前集中组织进行一周左右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直接将其安排到乡镇(街办)等基层单位工作。
   各地于8月15日前将《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新录用选调生安置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凡未按规定分配到乡镇(街办)工作的,一律不予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后的《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由接受地的党委组织部将其存入选调生个人档案。
   各地要认真落实好选调生的编制、工资福利、住房和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各接受单位要优先保证选调生的人头经费,保证其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凡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的选调生,各地要认真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06]32号)的规定,切实解决和落实好选调生的住房、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
   六、组织领导
   我校2009年选调生招录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学校为加强对2009年选调生招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选调生选拔录用工作领导小组。
   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既是加强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人才的一项战略性措施,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各学院党委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选调生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选调生选拔录用工作,确保招录质量。广泛宣传,切实做好引导推荐和服务工作,鼓励那些德才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去,到改革和建设的生产一线去经受锻炼和考验,为把我省建设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指点贡献力量。
                                                                          工商学院学办
                                                                        2009年1月19日
   联系人:(组织人事部)  刘建明   联系电话:88386862
          (院学办) 梁昌栋  联系电话:88386586---8408  邮箱  LCD8329@126.COM
   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附件1:2009年湖北选调生招录计划及岗位表 

   附件2: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 

   附件3: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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