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全面落实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切实促进本科教学水平提高,学校决定于十二周在全校开展本科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教学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内容: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各教学单位应对每位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进行认真检查,督促每位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进度的要求组织教学,保证课堂教学进度与教学进度表保持基本一致。
(二)其他检查内容:
1、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2、实验课程的教学情况。认真检查实验课的开设情况及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情况。
3、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各教学单位应对教研室的教研活动予以普查,掌握教研室有无工作计划、计划的落实情况以及活动记录等情况。
4、下学期准备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案、教学大纲、备课等情况。
5、本科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前期准备情况,重点是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拟定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培训、落实情况。
6、教学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二、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12周即11月17日-11月21日。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教学检查采用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党、政领导及教研室(课程组)负责人应在此期间深入课堂听课,掌握每位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状况,发现问题,敦促任课教师及时纠正。
2、教务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部分教学单位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予以抽查。
3、各有关单位应认真记录好本单位的检查情况,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于11月28日(第13周周五)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我部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作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将及时予以通报,造成教学事故的,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教 务 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