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200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2007年7月第三次修订)的规定,我校今年继续开展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为了保证今年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灿明 陈小君
副组长:刘茂林 向书坚
成 员:徐桂菊 阮士喜 杨红侠 罗明辉 陈食霖 廖 涵 刘京焕
张 东 高利红 胡向阳 谢艳明 吴玉兰 黄汉民 张敦力
赵丽江 刘 洪 陈保安 李 晖 朱巧玲 蔡 虹 许家林
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以及候选人的确定。
二、为了保证推免生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教育部尚未下达今年的推免生计划前,学校先行启动今年的推免生工作。
三、我校今年的推荐名额除少部分用于特殊人才遴选外,其它计划均按一定比例下达到各学院(拟推荐的名额见附件1),各学院按有关要求和预推荐名额进行推荐排名,最终推荐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四、全校各硕士点均可接收推免生,各硕士点今年是否接收推免生和接收的名额由各学院合理确定,但在推免生工作开始时向学生公布各硕士点招收计划。
五、推免生的条件及推荐程序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各学院可以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六、有关成绩和奖励分计算的几点说明:
(一)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应包括体育课成绩。
(二)课程成绩计算可四舍五入。
(三)奖励分所列每一项奖励计分不得超过两次(篇)。
七、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推荐过程中应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考查,既注重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业务能力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八、推荐工作时间要求:
(一)即日起至9月12日各学院接受学生的申请、审查有关材料,提出初选名单。
(二)9月13至21日各学院组织综合测试和面试,确定推免生的最终人选和替补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9月23日将推免生材料报教务部。上报材料包括:
1.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免生名单。
2.推免生的相关材料。包括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见附件4),成绩单,经学院审验的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等。
3.推免生汇总表(见附件5)的纸质及电子文档(申请特殊人才计划的单列)。
(五)9月26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9月28日-10月4日在校园网上公示。
(六)9月28日-10月8日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到有关学校复试。推免公示中有举报经查实的,取消其推免生复试资格。
(七)10月9日推免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并正式填写推免生登记表,10月13日各学院将登记表交教务部。
(八)10月16日推免生材料报省招办审批,推荐工作结束。
(九)10月16日推荐为我校的推免生到学校研究生招办报名;接收为外校研究生按接收学校的通知和要求报名。
(十)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要求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十、取得我校推免生的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09年研究生入学的专业课考试和统一复试。凡有一门专业课考试成绩未达到当年国家规定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则录取为自筹经费的学生。
十一、为了保证推免生计划的有效充分使用,凡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又放弃的,减少学生所在学院相应名额的当年研究生公费招生计划和次年推免生计划。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免试研究生推荐名额预分配表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审批表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综合测试及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与审批表
附件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二○○八年九月一日